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6日讯 *ST帅电(605336.SH)今日股价跌停报15.09元,跌幅4.97%。
*ST帅电昨晚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进行股权收购,从而获得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科技”“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如交易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结合交易各方的谈判情况及对标的公司的初步了解和判断,各方同意将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之初步估值确定为4.50-5.00亿元之间。由甲方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甲方及甲方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尽调结论,由所涉交易各方在正式协议中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原则上按照交割完成时支付收购价款的50%,交割完成后根据审计和业绩完成分年度支付剩余收购价款的50%,具体比例由各方另行协商。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成套设备、输配电设备、电力专用在线监测设备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ST帅电表示,若本次交易进展顺利,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前,李连强、斯应昌直接和间接持有惠嘉科技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签署的《关于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
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
*ST帅电昨晚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帅电2026年5月27日晚间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2026年4月22日,*ST帅电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调减989.80万元和2,368.35万元。公司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商若云、总经理邵于佶、财务负责人丁寒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商若云、邵于佶、丁寒忠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据*ST帅电于5月27日发布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5月27日下发《关于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6〕0086号)。
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表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前期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商若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邵于佶作为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负责人丁寒忠作为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商若云、时任总经理邵于佶、时任财务负责人丁寒忠予以监管警示。
帅丰电器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称,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23日。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帅电。
帅丰电器于2020年10月19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24.29元/股,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孙婕、郑文英。
帅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5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1亿元,其中,5.31亿元用于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1.10亿元用于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1.50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帅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6375.9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4839.67万元。
帅丰电器2022年7月1日发布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2,041,2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7,437,337.50元,转增42,612,37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84,653,625股。
2026年首季,帅丰电器营业收入为0.23亿元,同比下降51.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7亿元,上年同期为-0.01亿元。

2025年,帅丰电器营业收入为2.27亿元,同比下降4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6亿元,上年同期为0.60亿元。

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0亿元,同比下降68.21%;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亿元,同比下降11.51%;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下降13.08%。